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门安全管理的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6-04-28浏览次数: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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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澳门金沙城中心正常的教学、科研、办公、交通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澳门金沙城中心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5月1日起,各校门全面加强对进出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校师生员工及车辆进校请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离(退)休证、暂住证、校内机动车通行证等)并积极配合门卫检(抽)查。
  二、校内各单位举办的非学历班、自考辅导班、培训班学员及固定来校送菜、送货人员凭保卫处颁发的临时出入证进校;在校内宾馆、招待所住宿人员凭房卡进校;联系工作或相关业务人员凭介绍信或由接待单位来人引进校内;其他人员、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校。
  三、携带公用物品出校,须凭出门证;其余物品出校,应主动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和登记。
  四、各种机动车进出校门应减速、停车,积极配合门卫检查或询问;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推行。
  五、为便于防控,已对国交边门、音乐新村边门、冠生园路边门、附中边门、西部食堂边门等5处边门进行改建(安装旋转门),白天只允许行人通过,禁止各种车辆通行,夜间(22:00~06:00)则关门上锁。
  六、为防止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车失窃和减少噪音,请将上述车辆自觉、就近停放到校门附近封闭式停车棚,周一至周日每天07:00---22:00期间由专人免费为校内教职工看管。
  七、为提高执勤和服务的质量,保卫处将聘请上海市保安服务公司保安人员在部分校门口执勤。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和配合他们的工作,并自觉遵守《澳门金沙城中心门卫管理规定》、《上海师范大澳门金沙城中心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共同为维护澳门金沙城中心的安全和公共秩序作出贡献。
  特此通告。

                    澳门金沙城中心保卫处、派出所
                        200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