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下)教师资格专业课程培训、考试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9-06浏览次数:6154


    2005年下半年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资格专业课程(高等教育方法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学概论)培训和考试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已在教师岗位或即将从事高等教育工作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或具备博士学位的除外。)
二、学历要求:
    报考高等澳门金沙城中心教师资格,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
三、 报名办法:
    受理时间:2005年9月11日--9月17日 (包括双休日)
             上午:9 :00--11:30 下午:12:30--16:00
    受理地点:延安西路900号304室(近江苏路口)
四、 费用:
    培训费:250元 /科 考试费:60元/科
五、 报名所需材料:
    1.二张一寸近期彩照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工作证  4.学历证书原件
六、 培训时间:双休日
七、 本期考试时间:2005年12月3日
八、 教材: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可在报名时当场购买。
咨询电话:62523048(直线) 62523036(总机)-230或220
 

                            澳门金沙城中心人事处
                             200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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