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科技处将于近期对理工科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统一结题和验收,请各学院协助、配合办理有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级科研项目包括一般科研项目、原创与前瞻性预研项目、产学研项目。此次统一结题的是2016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项目。(包括之前延期或建议暂缓结题的项目;若有提前完成的校级项目,也可参加此次结题)
2.请项目负责人对照原申请书的考核指标和研究进度,填写《澳门金沙城中心理工科校级科研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
3.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04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一式2份和1份成果附件材料,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再由学院在04月21日前统一交科技处。
4.请各学院、部门通知、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总题报告》,审查、盖章、签字后再交科技处。
5.项目未能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应写书面申请,交学院科研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科技处批准。到期的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的,将影响新的项目申请。
6.如有其他疑问,请向科技处咨询(联系人:孟盛益;电话:64324183;地址:行政楼711室)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17年3月21日